【原文】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[1],将以愚之[2]。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[3]。
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[4]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
知此两者[5],亦稽式[6]。
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
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[7],然后乃至大顺[8]。
【注释】[1]明民:明,知晓巧诈。
明民,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。
[2]将以愚之:愚,敦厚、朴实,没有巧诈之心。
不是愚弄、蒙昧。
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,敦厚朴实、善良忠厚。
[3]智多:智,巧诈、奸诈,而非为智慧、知识。
[4]贼:伤害的意思。
[5]两者:指上文
“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”
。
[6]稽式:法式、法则,一本作
“楷式”
。
[7]与物反矣:反,通返。
此句意为‘德’和事物复归于真朴。
[8]大顺:自然。
【译文】古代善于为道的人,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,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。
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,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。
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,就必然会危害国家,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,才是国家的幸福。
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,就是一个法则,经常了解这个法则,就叫做
“玄德”
。
玄德又深又远,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,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。
【解析】此章老子重提治国方略,老子认为政治的好环,常系于统治者的处心和做法。
统治者若是真诚朴质,才能导出良好的政风,有良好的政风,社会才能趋于安宁;如果统治者机巧黠滑,就会产生败坏的政风。
政风败坏,人们就相互伪诈,彼此贼害,而社会将无宁日了。
居于这个观点,所以老子期望统治者导民以
“愚”
。
老子希望人们不要被智巧、争夺搞得心迷神乱,不要泯灭原始的质朴、淳厚的人性,要因顺自然,而本章所讲的
“愚”
,其实就是质朴、自然的另一表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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