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一、
我这人对植物没什么兴趣,充其量也只知道些花的名称。
而野外生存的技巧也就停留在怎样让自己活着的程度,我是很信任白逸的——看他那么自信地走进森林的样子。
所以当我看到白逸在森林中来回转着圈的时候,为难地看向我的时候,我就懵了。
我们愣愣地站在森林中许久。
好吧,人毕竟是有潜力的——在面对生死的时候——考虑到底吃不吃白逸烤的那种半生不熟的兔肉——我将带来的衣物撕成布条,系在腰间,一端让白逸也系在腰上,用爪子死死地抓住,隔一段时间拉一拉布条——幸好我们别的没带什么,衣服倒是够多,我咬咬牙,冲向丛林深处,抓捕猎物去也!
在我跑得力脱,仍是没有收获地倒在地上叹气时,我赫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树下,躺着一直小小的兔子!
我吞了吞唾液,想不到现实生活中竟然真的有守株待兔那么笨的兔子!
我欣喜地四脚并用地爬向那只兔子,然后再一次可悲地发现腰间的布条,长度不够了!
眼见到手的兔子就要这么飞了,我咬咬牙,轻轻松开布条,应该没这么巧的,白逸这个时候拉绳子。
我PIANG地一下子把那只笨笨的的兔子抱在怀里,然后转身,伸手去抓那个布条。
结果这个时候那个布条“倏”
往前飞了回去,该死的!
早不拉晚不拉,怎么就现在拉绳子!
我死命地跟着那个飞速飘动的布条飞奔,在我真正力脱地想要杀人之前,白逸的那件被晕染成土黄色的袍子终于映入我的眼帘。
我大口呼出一口气。
倒下。
醒来,白逸担心地看着我。
“……”
刚刚醒来,有点口齿不清了。
“你的体力怎么这么差?”
我绝倒。
不能说点关心的话么!
然后充满怨念地挽起袖子,开始对兔子的清理运动。
好血腥的感觉。
那种兔毛和兔血混合的粘粘的感觉,那种血红色兔子眼睛直直看着我的恐怖感觉,好恶心!
终于,被解体的兔子上了火堆,许久,一阵焦糊的味道提示我们——它熟了。
吃着得来不易的食物,我们默默地想着之后的行动。
翌日,我们二话不说地开始直奔窅国。
虽然还是不太熟知这片迷样的森林,但是一种直觉,加上太阳的位置指示,使我们在第二天日落之前到达了窅国边境的小镇。
在小镇购买了马匹,兑换了窅国的通行币之后,我们再次开始了快速的行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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